雪地鴻爪:我要當議員

內地官場腐敗,小朋友寫作文時真情流露地寫道,我長大要當官、當貪官。「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稍有不同,雖然公務員無所事事兼薪高糧準令人羨慕,但如果有得選擇,相信本地的小朋友寧願立志當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議員特權多多,最典型的是罵官,不僅可以當面吹鬍子瞪眼睛拍桌子掃椅子大罵,一點不留情面,甚至可以擲蕉、擲名牌、擲文件,反正眼前有甚麼就擲甚麼,擲不中算你運氣,擲中了還可以成為人民英雄。小時候被同伴欺負,工作了被老闆呵斥,成家了被老婆打罵,積累一肚子怨氣,可以全部發洩到官員身上,多爽。

哪怕是違規犯法,官員與議員的下場也不一樣。請看,問責官員被揭僭建,議員個個包公上身,義正辭嚴,痛斥官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敦促其下台問責。其實,涉及僭建的立法會議員更多,問題更嚴重,其中還有道貌岸然的大律師,這不僅是立法犯法、知法犯法,更是知法玩法,但並沒有人要求違規議員辭職下台,根本是雙重標準。

唇亡齒寒,議員相護,這完全可以理解,奇怪的是,市民對議員的要求也不高,不少人認為官員僭建比議員僭建更嚴重,罪加一等,要打多五十大板。香港號稱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很明顯,立法會議員比官員更加平等。

與其當官捱罵,不如當議員罵官,這就是香港的現實。官員淪為弱勢群體,除了本身無能,還有甚麼原因呢?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