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小氣候:僭建歷史共業等待除罪化
僭建風暴愈吹愈烈,由初始的新界原居民丁屋、鄉紳、立法會議員拾級而上,波及問責官員,層級也由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掃到教育局局長孫公,可謂株連甚廣。
孫公昨日被爆住所有僭建物多年仍未拆除,他急急上陣「戰颱風」,認衰之餘,更強調已火速找人清拆僭建物,卻迴避應否辭職的問題。事態發展顯示,孫公處境不妙,泛民陣營恍似找到了代罪羔羊,準備拿孫公祭旗,在近日一片公職人員捲入僭建風暴聲中,首次拋出要求孫公辭職以示負責的要求,孫公挺得住嗎?
事實上,孫公的僭建個案具有獨特性。最不利的因素,是其住所的僭建物,橫跨○六年他出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時期,被屬下部門屋宇署發出警告通知,要求清拆僭建物,孫公卻相應不理,結果住所在同年被屋宇署釘契至今。
孫公這筆舊帳,在僭建風暴狂吹之際翻了出來,當年作為管制僭建物的決策官員,竟然知法犯法,未有以身作則,難免罪加一等,成為泛民陣營最佳的炒作議題。白鴿黨高達聲言孫公須公開道歉,考慮辭職,他說此話時,心中怎會不記得黨友黃成智也捲入僭建風暴,當然要以雙重標準區別對待。所以,孫公在公眾有更高的道德操守期望之下,應該考慮辭職,立法會議員嘛,最好是建仔黨員也請辭謝罪,至於白鴿黨員,那就別提好了。
這場全方位吹襲特區公職人員的僭建風暴,殺傷力愈來愈大,範圍不斷擴大,讓人憶起台灣的一樁事例—首長特別費案,現任總統馬英九當年首當其衝,幾被折騰至政治前途毀於一旦,案件延燒層面也波及綠營主政時期的四大天王。由於如何支銷首長特別費並無清晰準則,大批政治委任官員隨時墮入貪瀆陷阱而不知,層面更涵蓋藍綠兩大陣營,形成所謂的歷史共業問題,是制度的錯,島內有建議引入特別費除罪化條款,為可能涉及同類案件的六、七千名前、現任首長一次過脫罪,引發島內輿情猛烈批評。
回到香港特區,隨着一名又一名公職人員和官員捲進僭建風暴,還有由市區至新界充斥的僭建物,猶如港版的歷史共業,難怪發展局局長林鄭準備以寬鬆手法理順新界丁屋僭建物了,也就是引入除罪化條款。
問題是有關管制僭建物的《建築物條例》並不存在甚麼制度的錯,條文罰則清晰,只是兩個執法部門屋宇署與地政總署坐視不理,任由問題惡化。這樣的歷史共業,源於官僚執法不力,林鄭引入理順的除罪化條款,等於為己解困,只向新界丁屋傾斜,更屬雙重標準。現在問題波及管治團隊成員,不知林鄭會否把除罪化條款擴大至市區的僭建物,一次過解決這個歷史共業問題呢?把僭建物最高監禁一年、罰款二萬港元的罰則也一併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