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電台轟選委會戇居

【本報訊】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建議修訂適用於年底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活動指引,首次規定網上電台及電視,也須像傳統電台及電視般遵守「平等時間」原則,即在播放與選舉有關節目時,須給予同區候選人大致相同時間的聲音或影像廣播。多個網上廣播機構炮轟新指引,揚言即使違法亦會繼續按本身立場製作節目。

拒說明甚麼機構須遵守

現時傳統電台及電視在播放選舉相關節目時,須遵守「平等時間」原則,但報章等印刷媒體只須遵守較寬鬆的「公平」原則,網上媒體更不受規管。選管會建議將來所有網上電視及電台節目亦須遵守「平等時間」原則,若節目嘉賓為某選區的候選人,負責製作的機構有責任同時邀請,並安排均等佔用時間予該選區的其他候選人。建議將諮詢公眾至下月二十二日。

選管會主席馮驊昨於記者會上,拒絕清晰說明甚麼網上廣播機構須遵守規定,只稱收到投訴後會進行調查,並會全盤考慮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他亦未有清楚解釋透過社交網站或影片分享網站宣傳是否受規管,只稱若節目涉及個人宣傳,會被視作競選廣告,候選人如有疑問,應諮詢法律意見。

網台青台台長林子健批評,是次修訂大大扼殺異見者的生存空間,背後有不可告人的政治陰謀。網台OurTV.hk項目經理林旭華怒斥選管會的建議「戇居」,強調該台會本着良心做事,不會理會選管會的無理打壓。

另外,選管會今年會特別提醒候選人,部分選民只能閱讀英語,但不會硬性規定候選人以何種語言宣傳。平機會發言人解釋,如某選區的選民完全不懂中文,候選人只向他們提供中文宣傳單張,確有機會違法,但要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最安全做法是同時提供中英文宣傳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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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主席馮驊(左)拒絕說明甚麼網上媒體須受新指引規管。

不少網上電台都有明顯政治立場,新指引對它們影響極大。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