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老人院女護聲稱要保管八十九歲老父的「棺材本」,免遭弟弟花掉,擅自將本屬老父許琨泉及其弟聯名戶口中的三十三萬四千多元人民幣存入自己戶口,並拒交還,老父無奈報警。四十九歲被告許惠芳早前被裁定偷竊罪,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兄弟姊妹擅自協議瓜分老父財產,被告更以保管為名取走父親的金錢,實為社會不容,本應判囚,考慮本案情況判被告入獄三個月但緩刑十八個月,並下令她在十四日內把款項如數交還父親。
案件編號:ESCC 1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