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三個或以上病徵,並影響生活:
諸多大計、口若懸河、不能集中精神、睡眠欲望減少、性慾增強、失去自制能力,如過度購物及鹵莽投資等、增加社交活動。
‧持續超過一星期過度或病態情緒高漲、暴躁。
‧出現五個或以上病徵,並影響生活:
情緒低落、對喜歡的事物失去興趣、難集中精神、感到自己一無是處或過分自責、疲累或失去活力、食欲明顯增加或減少、睡眠失調、行為激動或遲滯,甚至有自殺念頭。
‧情況持續超過兩星期。
*躁鬱症指躁狂徵狀及抑鬱徵狀相間反覆出現
資料來源:董富賢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