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長擊:傳統生活方式等同合法?

接連有立法會議員被揭發村屋涉嫌僭建及霸佔官地,其中身兼鄉議局副主席的張學明,聲稱其村屋的天台玻璃屋早於二十多年前落成,正等待政府的理順政策將其「合法化」。然而有人投訴,指根據Google地圖街景服務的照片,該所玻璃屋最多是在三年多前落成,肯定沒有二十多年歷史。有關投訴如果屬實,則身為立法會議員的張學明便涉及誠信問題。身為議員「講大話」,你叫選民今後點信你?

丁屋僭建物的存在,鄉紳認為是新界村民的「傳統生活方式」。政府在處理新界丁屋僭建物問題上,尤其是天台僭建物,除非高到四、五層,否則不會清拆。至於市區的僭建物,一如議員所說,市區有許多沒有危險的僭建物,還不是被屋宇署指令清拆,如此兩套標準,如何服人?再說,「傳統生活方式」是否等同「合法」,很有商榷餘地。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說,村屋屬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由地契規管,與市區建築物規管制度不同,只在超越地契指明的高度或尺寸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問題複雜。

「好打得」局長的「複雜」,當真有「不可說」、「理不清」的難纏?筆者想起學者何兆武的一段話:「中國歷史上總是後一代才修前朝的歷史,當時的人不能修當時的歷史。當時的人修當時的歷史沒法兒修,你不可能不觸及到別人的利益。所以改朝換代以後,過了一百年、兩百年了,沒有那個利害關係了,你才可以說。」看來,要解決新界丁屋僭建物問題,的確需要時間。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