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證人指黃開榆說謊

【本報訊】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涉嫌騙取區議會租津一案中,坪洲鄉事委員會副主席黃開榆獲邀協助調查,惟黃被廉政公署懷疑提供假資料誤導調查,早前起訴他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黃否認曾在林偉強提交的租單上簽署,但控方指有證人口供及筆迹鑑證報告,可證明他說謊。

被告黃開榆(八十三歲),被控去年三月八日虛報,指他並沒代表坪洲鄉事委員會簽署任何有關坪洲永安街六十九號A的處所租單,以誤導廉政公署。

被告的一名前助理陳衞強昨日供稱,在○三至○七年間,林偉強每月交來租金後,他便會通知被告往林的辦公室簽署租單確認收取了租金。

案件編號:ESCC 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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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開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