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文員偷380萬判囚

【本報訊】律師行男文員在○九年十二月至去年八月間,偷取任職公司的沒有抬頭支票,提款近三百八十萬元往澳門豪賭,終被揭發,該文員早前於區院承認七項盜竊罪,昨被判囚三年。被告李峻瑋(二十歲),出身於破碎家庭,案發時染有賭癮,一星期賭博兩次,現決心戒除賭癮,報告建議被告接受心理輔導。法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年輕,並已經償還近七十八萬元,遂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DCCC 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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