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家失火 外婆帶淚認虐孫

【本報訊】夫婦因要回鄉奔喪,將一對年幼子女交由持雙程證來港的外婆照顧,期間外婆獨留四歲外孫女在家睡覺,前往接男外孫下課,惟未有關掉廚房電飯煲電源,外婆離家不足十分鐘,電飯煲便因短路起火,幸鄰居及時報警救出外孫女。被捕外婆昨在觀塘法院帶淚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指女童的父母在事件中亦有責任,着被告不要過分自責,但必須好好反省,「有啲嘢發生咗係補救唔到」,准被告保釋至本月二十六日判刑。

官斥父母負大部分責任

七十歲被告伍翠雁,承認今年三月七日在旺角海富苑海欣閣的住所單位內,故意忽略或虐待其四歲孫女。被告在庭上老淚縱橫,裁判官其後着在庭上旁聽的被告女兒及女婿也站出來,指他們要為事件負上大部分責任,不要只責怪被告,被告女兒聞言亦哭着回應:「我哋冇怪佢呀。」

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你以為唔會火燭咩,佢就火燭畀你睇!」他又認為女童的父母不應將年幼子女交予長者獨力照顧。

案情指,事發日下午,被告獨留外孫女在廳中梳化睡覺後,便離家往接男外孫放補習班,被告離去前將煤氣爐關上,卻開着電飯煲保溫掣,她離開約十分鐘後,有鄰居發現被告住所廚房起火,即時報警,被告的外孫女獲救沒有受傷。

案件編號:KTCC 2363/11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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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翠雁對當日獨留外孫女在家感到十分後悔。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