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隨時累住戶罰款坐監
房委會懶理窗戶安全,隨時連累公屋住戶惹官非。大圍美林邨美桃樓險些發生墮窗事故之後,管理公司隨即在電梯大堂張貼通告,提醒住戶留意。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B條的規定,如由建築物掉下窗戶,或容許窗戶從建築物墮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即干犯刑事罪行,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不過,警方發言人表示,責任誰屬的問題,則要視乎情況而定。
「全方位維修」五年一次
另房屋署為轄下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出租屋邨,平均五年推行一次「全方位維修計劃」,為單位內各裝置提供檢查及維修,包括窗戶裝置各組件,如窗身、窗框、窗撐及窗鉸等,有逾一百人負責驗窗工作,每月平均可勘察七千至一萬個公屋單位。發言人提醒住戶,若果發現窗戶有問題,應該盡快通知屋邨辦事處到場檢查,或致電房署熱線2712 2712要求跟進。
去年十月,元朗一間教會發生墮窗意外,一名女途人被玻璃碎片擊中受傷。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