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修法不如完善

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香港沒有如願建成這個中心、那個港,反而意外變成「生子港」。去年全港八萬多名嬰兒出世,其中四萬名為內地孕婦所生,搞到公立醫院醫護人員工作壓力大增,怨聲載道,也嚴重影響本地夫婦的生育意願。有行會成員建議討論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改為只有父或母為港人在香港所生的子女,才可自動享有居港權及其他福利。

不錯,內地孕婦湧港產子,一是躲避計生政策,二是取得香港身份證,一旦修改《基本法》有關規定,相信有助打消內地人來港生育的興趣。問題是,減少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是當務之急,而修改《基本法》困難很大,阻力重重,須過五關斬六將,即使有一天落實修法,也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了。再說,本屆政府只剩下一年多任期,未來又有多場選舉,已經分身不暇,怎麼可能接過修法這個燙手山芋呢?

《基本法》相當於香港的小憲法,若修法先例一開,各界對《基本法》某些條文的不滿將一擁而起,例如港人希望取消公務員待遇不能低於九七之前的規定,內地也想削弱香港終審法院及立法會的權力,各方勢力各取所需,競相要求修法,勢必「天下大亂」,遺患無窮。

總之,修法是遠水難救近火,除了引發社會爭拗及傷害民眾感情,別無益處。其實,要解決上述問題不用修法,而應該去完善,全國人大釋法便是途徑之一,簡單又實用。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