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農民工無法歡樂

離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開幕還有九十多天,看似英文字母U的會徽在深圳掛得到處都是。據說,這個U象徵着笑口常開,代表着「歡樂的你」。

但是,正在深圳打工的農民工不歡樂。五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布,從五月到九月底,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期內,嚴禁農民工通過群體性上訪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討要工資,凡是組織、參與集體上訪事件的,一律按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一個徹頭徹尾違法的規定!首先,深圳住建局只是一個職能部門,而非執法部門,它沒有權力作出這樣的規定。深圳住建局這樣做就是越權。其次,刑法訂有「惡意欠薪罪」,卻沒有「群體討薪罪」。深圳住建局欲將集體討薪入罪,無異於公然變法,這是膽大妄為。再次,信訪本身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深圳住建局有何資格藉由大運會的名義取締公民的這一基本權利?這樣的取締,就是公開侵犯人權。

沒有惡意欠薪,哪有過激討薪!深圳住建局對資方也有規定,但綜觀此文件,資方若被嚴厲制裁,一是因拖欠工資並造成群體性突發事件;二是事件要發生在嚴肅處理期。照此理解,只要欠薪不引起群體性事件,就是欠下再多的工資,資方都可不被嚴厲制裁。有此潛規則,按照以往的邏輯,農民工通過正常手段又難以討到工資,而過激討薪則要入罪,試問農民工應該怎麼辦?

所以,面對這樣一紙充滿混帳邏輯的規定,在深圳的農民工無法歡樂,只有傷心。大運會基礎設施,大多由農民工汗流浹背、沐雨櫛風修建而成。到頭來,深圳職能部門藉口維穩,一腳將他們的合法權益踢開,農民工有苦無處訴,試問這樣的職能部門是為誰作主?

從發明「治安高危人員」名詞驅趕八萬人,到禁止農民工群體討薪的嚴肅處理期,一個大運會,榨出了深圳很多平時隱藏起來的「惡」和「小」。這些「惡」和「小」,打着維穩名義,行的卻是藐視法律和人權之實。這樣的深圳,再辦十次大運會也無法國際化,只能一次比一次讓人看不起。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