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涉刑毀李嘉誠大宅押後審

【本報訊】四十六歲離婚婦人梁寧殷,今年一月十五日到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位於壽山村道的住所求見不遂,涉嫌蓄意毀壞大宅外兩盞燈和一個門鐘,梁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原定昨於東區法院開審,但因為法庭有其他續審案件,惟有重新排期於五月二十六日審理。梁在庭上說:「燈係我整爛嘅,但我唔認罪。」辯方再向裁判官解釋被告指稱「係物主畀佢咁樣做」。裁判官一度誤以為辯方將傳召物主出庭作供,但辯方律師最後澄清只會傳召被告作供。

案件編號:ESCC 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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