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走私瀕危動物判囚

【本報訊】兩名內地漁民凌晨駕駛快艇,欲走私總值逾五十八萬元的龍蝦及瀕危動物往內地,最終在大嶼山海域被水警截獲,兩人昨在荃灣法院認罪,分別被判囚十二個月及十個月。兩名被告為李媽泉(二十八歲)及李春林(二十九歲),承認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違反逗留條件及企圖走私瀕危物種等罪名。案中走私物品包括四十三箱共重逾一千公斤的貴價龍蝦及三十條瀕危眼鏡蛇等。

案件編號:TWCC 9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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