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團 一團三導遊照劏客

「導遊阿珍」李巧珍謾罵內地遊客後,香港旅遊業議會於今年二月推出規管十招,希望杜絕劏客問題。然而,本報記者在「五一」假期,直擊一個內地團在港四天的情況,揭發旅行社藉着導遊有事為由,不斷更換導遊,出現一團三導遊,公然違反「一團一導遊」的規定,而向遊客派發的行程表亦有九處違反指引,強迫購物情況依然。團友直言以後不敢再跟團來港旅遊。

該旅行團一行十七人,於五月一日由深圳經落馬洲抵港,每人團費逾三千元人民幣,在港逗留四天三夜。本報記者當日在落馬洲管制站見一名中年女導遊接團,團友廖先生表示,該女導遊甫上車,即表明行程表上安排的姓王女導遊因事請假,她是臨時頂替。

走馬看花匆匆吃飯

該團首日遊覽黃大仙祠、金紫荊廣場和淺水灣等景點,但均走馬看花,每處逗留約二十分鐘,用膳時間也僅得二十分鐘。第二天,「因事請假」的姓王女導遊終現身,她在早上八時半接團,除帶團友到尖沙咀星光大道外,整天便不停到各指定店舖購物,珠寶店、免稅店、糖果店、手錶店逛了一整天。廖先生指在第一站的珠寶店逗留了兩小時,如有團友站在一邊不購物,導遊就大聲說:「你站在這裏幹甚麼?還不快去買東西!」團友購物不多,導遊一上車便大發脾氣:「你們在家賺錢,出來就要用錢!」「你們每人要買二千元,我才有收入。」

在行程結束前,女導遊還要求團友購買售價一百元、一盒七個的鎖匙扣,結果全團十七人均買了。第三天團友自由活動,第四天(即昨晨)該團啟程到澳門,到酒店接團又換了第三名導遊。廖先生離港前向記者表示,此次令他對香港產生了恐懼,一定不會介紹同鄉跟團來港。

行程表九處違指引

除一團三導遊和強迫購物外,有關旅行社派發的行程表,也有九處不符合消委會要求,包括沒有列明自費活動收費,以及在旅客須知一欄將「導遊不得強迫旅客購物,也不得強留旅客在登記店舖之內」改為「導遊必須讓他們自由購物」等。

旅議會發言人稱,若旅行團出現「一團三導遊」可能已經違規,該會將會調查事件。主席胡兆英稱,入境內地團的行程表需事先交予該會審批,如是次行程表違規,不排除旅行社「做手腳」。負責接待該團的旅行社負責人魏先生則稱,對「一團三導遊」和強迫購物全不知情,並否認行程表不符指引。

有業內人士坦言不少旅行社都利用「導遊有事」作藉口,公然違反「一團一導遊」,令充當「刀手」的導遊有時間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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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報道

第一天
旅行團抵港,一名短髮女導遊(箭嘴示)接團。

第二天
束髻的姓王女導遊帶團友到多間商店購物。

第四天
另一名長髮女導遊送團友到港澳碼頭。

團友在珠寶店購物不多,姓王女導遊(左)向領隊(右)舉手示意無收穫。

女導遊要求團友購買的鎖匙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