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案未婚母被指說謊

【本報訊】未婚媽媽於毒品派對中遭男友及另外兩漢涉嫌輪姦案,二十五歲女事主昨供稱,案發前半個月她在砵蘭街某卡拉OK當「拳手」時,重遇之前在另一卡拉OK認識的首被告戴朝德(三十二歲),之後對方不斷來電叫她當其女友,她終應允。去年二月十七日,兩人首次約會,通宵唱K後去了時鐘酒店首次發生性關係。但辯方質疑女事主說謊,指兩人只是性交易,又指在案發前大半個月,首被告只曾致電給她一次,僅通話八十多秒。

案件編號: HCCC 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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