孌童已婚漢狎六少年囚12年

【本報訊】有孌童癖的已婚無業漢,五年來侵犯六名十一至十三歲少年;當中有受害男童為求賺快錢,還當「扯皮條」介紹同齡友人予無業漢認識,事成後還對分「肉金」。涉案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與未成年男子肛交、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共十二項罪,昨被重判入獄十二年。法官斥責被告所犯令人髮指、嚴重衝擊社會價值觀。

法庭替被告李國偉(三十七歲)索閱的心理及精神報告透露,被告在十三歲時,曾於公廁內被三名成年男子侵犯,影響到他有孌童傾向。而專家在報告中指他為人孤僻,而且性觀念扭曲,有高度重犯機會。

妻回內地 難抵誘惑

而辯方求情時則指,被告○八年與內地女子結婚後,有一段長時間沒犯案,直至○九年其妻因雙程證到期返回內地,他才受不住誘惑重犯。而他被捕後又跟警方合作,提供資料將案中兩名「中介人」拘捕。

惟法官指本案得以揭發,是因有受害男童將事告訴學校社工;而兩名中介人被捕,主要是歸功於受害男童提供的資訊,而該二人受查後,因證據不足獲釋,因此被告協助警方的程度有限。

對於被告聲稱無證據顯示事件令受害男童有長遠創傷此點,法官指其實是因男童們全部不願重提事件,專家才無法評估他們有否心理創傷。法官認為青少年經歷性侵犯,據常理可推斷會對其本人及家人造成傷害。被告被控在○五至○九年間,性侵犯六名代號A至F的男童。

案件編號:HCCC 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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