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三工人猝死無賠

【本報訊】不少建造業工人被僱主要求以自僱人士形式工作,因而不獲勞工保險保障,今年首四個月,建造業工會已處理三宗工人在工作期間猝死事故,更發現因法例不列作工業傷亡,有關個案未獲任何賠償。有在工作期間猝死工人的家屬昨日表示,僱主拒絕承擔責任,只支付二百元帛金了事。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現時法例對工人保障不足,促請當局檢討。他稱工會今年首四個月已處理八宗建造業死亡個案,當中三宗是在工作期間猝死而不獲任何賠償。不少工人被僱主要求以自僱形式聘用,並沒有購買勞工保險。他又指,由於建造業是高危工種,保險公司拒絕受保或保費昂貴令工人放棄投保,當發生工業意外受傷或死亡便沒有賠償。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建議應立法規定僱主須確保所有工人均獲個人意外保險保障,並擴大職業病種類及工傷保障範圍至猝死、中暑及心臟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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