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議員被爆漏報利益

【本報訊】繼立法會議員兼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被揭漏報物業買賣後,再有五名議員被傳媒踢爆漏報股權,當中包括身為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的梁劉柔芬。有學者批評現時立法會議員的利益申報制度強調「君子自重」,令不少議員往往被外界揭發後,始匆匆申報「補鑊」,有違公眾利益,促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檢討機制,加強監察。

梁劉柔芬持股50%公司未申報

有傳媒踢爆經濟動力的議員梁劉柔芬,多年來竟漏報持有Web Resource Limited及Supplies(Asia Pacific)Company Limited兩間私人公司各五成股份。梁接受查詢時表示,曾在前者投資十五至二十萬元,最終蝕本收場,該公司亦已於本年二月申請解散;後者則為空殼公司,坦言今次申報有點「論盡」。

另外,工總梁君彥及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霍震霆,每年分別收取華南城十五萬元及澳博控股三十萬元的董事袍金,惟二人均未有按指引向立會申報其董事身份。中總黃宜弘未有申報全資持有私人公司卓達遠東;金融服務界詹培忠則未有申報持有私人公司金必多及兩間酒樓各百分之二至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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