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大衞擊倒巨人的條件

港人同胞的公民意識愈來愈高漲,高到連一位據說「簽名都唔識」的隱世婆婆也有勇氣擺下擂台向政府叫陣。獨居東涌的六十六歲朱綺華認為港珠澳大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不符合法例規定,義憤填膺之下提出司法覆核,結果居然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

大衞是怎樣擊倒巨人的呢?好事之徒認為隱世婆婆只不過政黨的扯線公仔罷了,背後有高人指點。至於是哪個政黨,一般相信並非民建聯,因為該黨沒可能不跳出來敲鑼打鼓燒炮仗宣布「成功爭取」。

撇開扯線公仔論不談,大衞擊倒巨人實在需要三大條件配合,缺一不可成為津津樂道的曠世奇迹。

首先,你需要一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低能對手。即如隱世婆婆單挑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官威凜凜不堪一擊,誠屬官場極品人形豆腐渣。

其次,你需要一套相對公平的遊戲規則,不會向任何一方提供選擇性偏袒服務。換個角度來看,你能夠想像內地的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有機會告贏政府嗎?不公平的遊戲規則早已決定了勝負,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見了官再囚三十個月。

再者,你需要一位不收賄款、不受威脅、不吹黑哨的球證,而且沒有千絲萬縷的裙帶關係,讓打官司比賽在光明正大的競技場館各師各法,吹雞完場之前不會有人無緣無故神秘失蹤。

要是沒有這三大條件,大衞莫說不可能擊倒巨人,連叫陣也是死罪。

林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