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村屋違規 官僚敷衍塞責

敷衍塞責,得過且過,是港府部門的一貫作風。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屋宇署和地政總署處理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拖延苟且、欠缺成效」,大量違規工程獲得放生,助長枉法之風。申訴專員估計,村屋違例僭建的真實情況比投訴數字更為嚴重。

執法不嚴,等同包庇縱容。申訴署主動調查政府清拆村屋違例建築情況,揭發執法過程問題多多,法例形同虛設,負責執法的屋宇署與地政總署更被轟政策違反常理邏輯。原來,屋宇署訂立了「在建工程政策」,卻秘而不宣,由○六年起只對「正在施工」的違例個案採取行動,對「實際完工」的違例個案則置之不理,以致違規情況愈來愈普遍。而所謂「實際完工」,其實只要主體結構完工便可,在這種情況下,業主自然很容易迴避當局執法,監管之兒戲,由此可見一斑。

更荒謬的是,同樣是僭建物,村屋可以獲得當局酌情優待,而其他樓宇就算完工一年,亦會被追究到底。申訴署直斥這種做法厚此薄彼不公平,可謂一語中的。

部門處理投訴散漫拖拉,更是令人側目。○七至一○年間,屋宇署共判定二千四百宗屬「正在施工」個案,但超過六成違規個案沒有採取執法行動,即使發出七百多個清拆令,仍有六成個案未解決。而地政總署也不遑多讓,二千多個投訴個案中,只有半成被清拆。尤其不可思議的是,政府部門對違規業主以拒絕入屋視察等招數拖延調查竟束手無策,明明手執入屋調查實權,卻懶得運用,只機械式地不停出信要求入屋調查。申訴署報告批評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優柔寡斷」,用詞未免太輕,這根本就是敷衍塞責!

禁而不止,則刑罰侮。心存僥倖的村屋業主一直只知有「在建工程政策」,而不知其定義原來如此寬鬆,經過今次申訴署踢爆,日後鑽法律罅違規僭建的村屋個案勢必大增。

歸根究柢,新界村屋違規現象禁之不絕,正是執法部門縱容所致,然而,當局批評接受,態度照舊,對申訴署提出的六點建議,發展局只願意接納其中四項,對最關鍵的取消「在建工程政策」和公平處理村屋與其他樓宇僭建物,則推說需要時間考慮,一味採取拖字訣。

事實上,今次已是申訴署第三度主動調查有關問題,可惜問題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愈揭愈多,正如申訴專員黎年所說,真實情況相信比公布的數字更嚴重。這次被炮轟的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其實也早已成為申訴署和審計署等監察部門狠批的常客,無奈他們屢錯屢犯,屢錯不改,可見港府部門官僚習氣根深柢固,積重難返,已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

說到底,屢錯屢犯的遠遠不只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兩個部門,申訴署今次踢爆的醜聞只是冰山一角,村屋僭建問題亦只是港府眾多施政亂象中的其中一環而已。上樑不正下樑歪,今屆政府尚餘一年多任期,整個管治團隊早就抱着等收工心態,得過且過,所以,無論申訴署如何炮轟,審計署如何揭爛帳,絲毫不會影響他們繼續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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