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想快就唔好問

【本報訊】公屋申請人輪候三年仍未能上樓,問題原來與他「問」得多有關!有公屋申請者去年發現編號較後的申請者已獲編配單位,自己遲遲仍未能上樓,曾五度作出查詢不果,遂向申訴專員投訴,結果揭發編配公屋過程的不公之處。原來,每當有申請人查詢配屋進展時,房屋署即暫停編配單位,黎年斥「問吓都唔得」的做法不公平,有如間接懲罰查詢者。

投訴人一家三口於○六年申請公屋,○八年初首次獲編配單位,但他不接納,同年六月他更改其公屋選擇地區,繼續輪候,但至去年六月中仍未獲編配公屋,輪候時間長過政府承諾的三年。投訴人到房屋署客戶中心查看上樓結果,發現有輪候編號更後的三人家庭也已獲安排上樓,不滿當局處事不公,故於去年六月至七月期間,五次向房屋署查詢編配進展,要求盡快編配單位,房署職員則每次致電或覆函着他耐心等候,至去年七月底終獲第二次配房通知。

查詢即暫停配房

房屋署否認個案中有延誤,又指投訴人於去年六月底本已達編配階段,但每當投訴人就編配單位進展作查詢時,即會被暫停配房程序,以免編配了不適合單位,而令申請人失去一次編配的機會。

不過,申訴專員公署認為投訴成立,即使房署無蓄意拖延,但程序不公。申訴專員黎年指出,房屋署公布每月上樓情況做法可取,但當申請人作查詢時,往往未獲清楚解釋,才致投訴人有疑慮及作出投訴。黎續說,房署每當遇到申請人的查詢,即假定申請人會提出影響編配程序的要求,暫停編配單位,可能造成不公平。

房屋署發言人承認上述程序須改善,已於去年十一月推出分流措施,將查詢及投訴分開處理,若接獲公屋申請人的查詢或投訴,而又不影響其編配次序及不涉及額外編配要求,職員需於兩至三個工作天內回覆,並集中管理及緊密跟進達編配階段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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