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石屎冇得拆

【本報訊】當局執法問題多多,屋宇署對「正在施工」定義更被批有違常理邏輯,有個案更顯示,即使被指有問題建築物的地方滿地待用建材、有工人在施工,外判顧問實地視察後亦認同要發清拆令,甚至連違規者亦坦承工程未完成,但只要有關地點的混凝土結構或主體結構已建成,署方便可視之為「已實際完工」,不會再執法,違規者因而可安心「埋尾」,並盡情美化違規建構物。

違規高牆安心埋尾

屋宇署曾接獲有人正建造高牆的投訴,按程序派外判顧問實地視察後,證實高牆超出許可高度,屬新建並有工人在場施工,建議發出清拆令,但署方一個多月後才要求地政總署提供相關測量圖,待兩個半月後獲得圖則,突稱首次視察時有關混凝土結構已建成,判定為非正在施工。最終這道違規的高牆得以完成油漆、加上燈飾及欄杆,正式完工。

另外兩宗個案,一宗涉農地違規加建單層平房,顧問報告指屬新落成,地盤有待用磚塊及地磚,甚至連擁有人亦承認工程未完,暫只停工兩至三個月;另一宗則為地政總署轉介村屋外空地建廚房的投訴予屋宇署,並提供照片顯示有工人施工中,屋宇署顧問翌日實地視察亦指仍未有批盪及油漆,但兩宗個案最終均被屋宇署判定為主體建築已完成,不屬正在施工,故不用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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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高牆仍在施工初期,但屋宇署指其混凝土結構已建成,故不屬「正在施工」。 (申訴專員公署提供圖片)

違建高牆最終油漆、加燈飾及欄杆,製成品美輪美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