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多爭拗 皆因政府拒承擔

我們早已指出,如果政府推行不當,法定最低工資必然帶來負面影響,包括損害營商環境、製造勞資爭拗、加劇社會矛盾,甚至導致基層職位大量流失,打工仔的議價能力進一步削弱,造成「最低工資即最高工資」的反效果。事實證明,我們的憂慮並非無的放矢。

現在法定最低工資仍未實施,惡果已經紛紛浮現,有打工仔被削減工時及休息日;有人被取消雙糧、勤工獎、飯鐘及休息日薪酬;有僱主為了節省開支,將員工由月薪制轉為時薪制,長工轉為兼職;有商戶不堪經營成本大增,計劃裁員甚至結業。芸芸亂象之中,部分打工仔的收入不但無望提升,反要面臨失業之苦。

民心如鏡。「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面對一觸即發的裁員潮,一成三市民認為是意料中事,一成九認為最低工資失敗,兩成八慨嘆新例好心做壞事,三成六認為是法例不健全的惡果。對於有僱主以更改員工合約節省成本,近九成人感到不滿,其中三成擔心法例漏洞令加薪變減薪,三成一促請政府堵塞漏洞,兩成八認為最低工資成效存疑。

誠然,最低工資法例漏洞多多,主要因為政府考慮不周、粗枝大葉。以最具爭議性的飯鐘錢及休息日薪酬問題為例,當局堅拒在法例內列明計算方法,不啻鼓勵僱主改約削減飯鐘錢及休息日薪酬。結果一加一減之下,打工仔的加薪願望隨時落空,引起勞工團體極大不滿,而僱主則責怪當局逼他們當無良僱主。對此,多達八成四受訪者將矛頭指向政府,其中三成五批評當局縱容僱主合法剝削員工,兩成七批評當局加劇最低工資爭拗,兩成二直指當局拒絕修例欠缺承擔。

更加荒謬的是,當局口口聲聲保障打工仔,但政府部門旗下的外判工卻往往是最低薪的一群。當局近日宣布新例實施後的外判工人工資安排,亦僅將休息日作有薪計算,拒絕計算飯鐘錢。難怪調查顯示,多達兩成七市民不滿政府帶頭做無良僱主,兩成四批評當局「做啲唔做啲」,不負責任,兩成三認為當局的安排雙重標準,自相矛盾。政府不肯以身作則,如何說服私營企業善待員工?

說穿了,政府推行最低工資的差劣表現,其實不足為怪。觀乎當局多年來對最低工資立法百般推搪,甚而自欺欺人,推行注定失敗的工資保障運動,足證政府根本就不相信法定最低工資這一回事。不過迫於民意壓力,最低工資不得不立法,然而當局卻草草了事,將可能引起的責任及爭議推給勞資雙方,意圖胡混過關。

我們想說的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對推行的政策承擔到底,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好。既然政府決定推行法定最低工資,就要周詳規劃、切實跟進,確保法例可以改善打工仔的待遇。如果抱着得過且過的心態,見到法例漏洞也不去修補,面對勞資爭拗而袖手旁觀,一味推卸責任,這樣的政府還有甚麼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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