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團購亂象多 港府規管未有期

通脹升溫,百物騰貴,市民手上的銀紙愈來愈「唔見使」,惟有想方設法節省開支,團購應運而生,成為新興消費模式。短短幾年間,網上團購在香港迅速發展,由民間活動發展為頗具規模的商業活動,涉及的商品種類繁多,應有盡有。

然而,有利亦有弊。團購雖然可以為消費者節省金錢,提供便利,但消委會調查發現,在團購市場蓬勃發展的同時,衍生的問題及亂象亦與日俱增,相關投訴由○九年及一○年的一及兩宗飆升至今年首三個月的十一宗,呈爆炸性增長。其中有市民繳費後一直沒收到確認電郵及優惠券,有市民購買觀光巴士券後一直未能預約座位,直至優惠過期。消委會提醒市民注意團購消費的四大風險,包括網站未必真的與供應商合作,產品質素沒有保證,未有退款安排,以及難以追究境外註冊網站。

其實,消委會透露的數字還只是冰山一角,由於網上購物陷阱所涉金額一般不是太大,許多受害者因為怕麻煩而沒有追究。本報調查發現,由於本港欠缺法例規管團購活動,吸引不良分子乘虛而入,以各式各樣的手法騙財,諸如貨不對辦、延誤交貨、收訂金後坐地起價等等,甚至有中介人收錢後去如黃鶴。尤有甚者,一旦團購網站倒閉「走數」,消費者很可能追討無門,不但無法省錢,反而蒙受金錢損失,換來一肚子氣。

團購市場良莠不齊,陷阱多多,消費者固然要小心防範,但港府長期漠視法例漏洞,助紂為虐,實在難辭其咎。眾所周知,團購活動多在網上進行,買賣雙方素未謀面,只靠一個「信」字。而香港至今未有針對網上購物的法例,僅以一般商品條例予以規管,不法之徒只須鑽營法例漏洞,即使存心詐騙,執法者亦難以蒐證檢控。

事實上,網絡商貿無遠弗屆,確實帶來一些規管難題,但只要當局與時並進,設法堵塞法例上的漏洞,這些難題是可以解決的。多年來,市民不斷建議當局訂立監管網絡交易的專門性法例,同時建立大型的網上電子錢幣交易平台,既可保障消費者權益,亦可推動網絡商貿發展。無奈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港府至今仍然充耳不聞,難怪資訊科技業者批評當局目光短淺,忽視電子消費的潛力,未有主動推行前瞻性的建議及監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幾年,一些先進國家已經設立網站認證制度,立例規管網上銷售機構。而內地亦要求網上交易平台以實名認證模式供網友進行團購,同時提供可靠的付款中介服務,確保賣家在消費者滿意商品的情況下才收到款項。既然港府對規管網上團購活動束手無策,為何不好好參考人家的辦法?

總而言之,規管網絡商業活動辦法多多,關鍵只在政府有沒有心而已。隨着網上團購蓬勃發展,有關亂象只會愈來愈多,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為了確保團購能夠健康發展,港府應該早為之謀,不能再落後於形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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