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輝賄選案下周判刑

【本報訊】前沙田區議員兼前自由黨成員李躍輝,串謀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及另外三人,在李前年參與沙田區議會補選時,向選民提供吃喝玩樂等利益,五人日前被裁定十項與選舉舞弊相關罪成。對於法官強調大有機會將他們判囚,眾被告昨透過代表律師求情希望輕判,又呈上多位政界名人的求情信;法官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五名被告依次是西醫李躍輝(四十二歲)、報稱任職教育行政的蔣世昌(五十四歲)、保險代理梁駿業(四十歲)及和余惠慈(三十七歲,女),以及公司董事張勝佳(四十三歲)。

李躍輝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李在中文大學讀書時已熱心公共事務,自九四年起已獲選為沙田區區議員,但於○八年參選落敗,令李的政途受挫。為了繼續參與公共事務,李參加補選,更因此要退出所屬政黨。

蔣世昌的代表律師則呈上多封求情信,由被告妻子、子女和十多名政界人士撰寫,包括田北俊、劉皇發、劉健儀、馮檢基及斐濟群島副領事等,另外有曾受蔣幫助的一百三十多名巿民的聯署信。 案件編號:DCCC 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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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躍輝

被告蔣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