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逼運毒自殺

十五歲少年為幫助父親紓解財困,加入販毒集團,結果泥足深陷。他被「委以重任」,隻身攜帶逾一公斤冰毒赴澳洲,卻疑遭設局陷害,所帶毒品離奇失竊,因而被屈欠集團百多萬元,被迫繼續鋌而走險。少年不堪逼迫,狂吞藥丸懷疑自殺,獲救後決定報警。警方事後拘捕三名涉嫌販毒集團成員,控以串謀販毒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黃得煒(三十五歲,商人)、李海棠(四十五歲,無業)、黃得強(三十二歲、運輸工人),共被控六項串謀販毒罪,指他們在○九年十月至一○年三月間,與一名現年十六歲的彭姓少年及其他人販運毒品冰。彭姓少年獲律政司免予起訴,條件是要為控方作供。主控官昨在開案陳詞稱,彭的證供將是指證三名被告的關鍵。

據彭供稱,他居於粉嶺圍,因本案次被告李海棠居於同村其父名下另一物業,兩人因此認識。綽號小生的次被告,得知彭父債台高築,有日便問彭「有冇興趣『拖嘢』(指運毒)搵錢?」彭答應後,小生便叫他翌日往北區公園,說介紹老細給他。

彭依言赴會,但只見小生現身。原來老細只透過電話與彭傾談。彭說,該名自稱發哥的老細,問他「夠唔夠膽幫我拖冰,每次一千幾百克,喺大陸拖返香港」。並說每次可得一萬元。期間發哥吹噓他們手法高明,警方不會查到,又說就算失手,他們有辦法在內地保釋他,而在港則會有十萬元安家費云云。

要求再運毒往澳洲

控方稱,這名發哥乃首被告黃得煒。控方指彭在答應後一星期,販毒集團先帶他往酒店房間受訓。彭在同年十月底至十二月初,三次往內地接收毒品,偷運回港後交予其他同黨。發哥則透過手機全程教路監控。

三次順利行動後,發哥慫恿彭帶冰往澳洲,彭答應。彭翌年元旦成功入境澳洲,卻先遺失護照滯留,收藏在酒店房間夾萬的冰又不翼而飛,他被當地同黨毆打拷問,在澳洲留至三月初才返港。

控方稱,彭當時按發哥指示,設定酒店房夾萬的密碼,毒品被竊極可能是販毒集團所為;彭返港後隨即被集團成員挾往邊境禁區一屋子禁錮,這次發哥首次現身,指彭失掉的冰價值一百八十三萬元,逼彭再去澳洲一趟,第三被告黃得強有份參與毆打。彭因不勝壓力,獲釋後狂吞三十粒止痛藥後送院,集團仍不放過他,派小生往醫院探病續施壓。彭終在護士協助下報警。

案件編號: HCCC 302/10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