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潑主控官再三人重囚

【本報訊】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前年在區院門外遭淋潑腐液受傷案,昨日再有三名男被告於高院判刑,法官重申案情非常嚴重,眾被告為阻止主控官處理一宗詐騙案而犯案,行為冷血。由於三人認罪,其中兩人並願意擔任控方證人,故該二人判囚十一年,負責淋鏹的被告則囚十二年。

三名被告姬錫康(四十四歲,運輸工人);鄧忠濠(二十九歲,搬運工人)及馬信益(三十八歲,裝修工人)。姬及馬判囚十一年,鄧則囚十二年。三人承認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受傷而淋潑腐液罪。 案件編號:HCCC 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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