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阿玲阿豪策劃

【本報訊】警方重案組探員在情報科協助下,於去年三月十二日傍晚,在旺角朗豪坊商場外拘捕本案被告楊少英。負責的探員稱,被告被捕後即說:「成個捉太子嘅計劃,都係阿玲同阿豪叫我做嘅,仲有一個肥仔。因為阿玲欠人錢,先叫我幫手。」警方把她帶往旺角警署,同晚與她進行錄影會面。

被告在錄影會面時稱,阿玲(即共犯林賽玲)是她在澳門賭場認識的朋友。她知阿玲在酒樓當點心師傅,「太子」便是阿玲工作的酒樓少東,阿豪(潘智豪)則是阿玲同事,之前只見過一次。至於另一個「肥仔」,她全不認識。她亦知道阿玲在賭場損手,欠下財務公司十萬元債。

被告向警方承認,三月五日曾照阿玲指示,致電對方工作的酒樓,說要預訂四十圍酒席,但否認之後有再致電對方。X昨日作供時亦承認,他落口供時曾表示,在三月五日的對話,電話另一邊的「楊小姐」有內地口音,但三月八日的她卻講純正本地話,不能肯定是否同一人。

「你唔使知咁多嘢」

被告堅稱,她曾問阿玲為何要她打這通電話,但阿玲每次都說「你唔使知咁多嘢」,她也沒問是否有報酬。到八日上午,阿玲約她去車公廟拜神,同時出現的還有阿豪和「肥仔」。她其後跟三人往大埔租車,往西貢午膳後再往旺角。

她指阿玲叫她在旺角買幾張手機預付卡,但亦無解釋原因。他們其後又在商場買被子和白花油,再驅車到一處郊野地方把東西放下。他們又曾在大圍四處兜路,並曾把車停在路邊,試圖把一對新車牌黏在原有車牌上。她強調阿玲等三人全日都表現神秘,她似有事被蒙在鼓裏。最後到大約十時,他們把車駕到「太子」的酒樓附近,她下車站在遠處,見到「太子」上車。她稱此時才醒覺阿玲等人可能從事不法活動,於是自行離去。

她雖聲稱不知阿玲等人做甚麼,但控方指她在下一段錄影口供已改口,承認買假髮和女裝衫給「肥仔」(即蘇俊傑)穿戴。控方將於下周三案件複審時,播放該段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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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少英於案發後四日在朗豪坊商場外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