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計算最低工資例子
例子一
假設按照僱傭合約僱員月薪為$8,000,每星期一天有薪休息日,每星期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數8小時,包括雙方同意計入工作時數的1小時有薪午膳時間。
該月總工作時間:假設該月有31天,扣除4天休息日,實際工作時數為27天 × 8小時 = 216小時
計算方法: 該月最低工資:216小時 × $28元 = $6,048元
休息日薪酬: $8,000/31 × 4 = $1,032
僱主按法例最少要支付 $7,080
例子二
假設按照僱傭合約僱員月薪為$6,500,周日為有薪休息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時數8小時,周六工作時數為4小時,不包括1小時午膳時間。
該月總工作時間:假設該月有30天,實際工作時數為周一至周五共22天 × 7小時 + 周六共4天 × 4小時 = 170小時
計算方法: 該月最低工資:170小時 × $28元 = $4,760
休息日薪酬: $6,500/30天 × 4天 = $867
午膳時間薪酬: $6,500/30天/8小時 × 1小時 = $27.08,該月共22個工作天 × $27.08 = $596
僱主按法例最少要支付 $6,223
例子三
假設按照僱傭合約,僱員月薪為$6,000,星期日為無薪休息日,每星期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數7小時,另有1小時無薪的午膳時間。
該月總工作時間:假設該月有31天,扣除4天休息日,實際工作時數為27天 × 7小時 = 189小時
計算方法: 該月最低工資:189小時 × $28元 = $5,292
僱主按法例最少要支付 $5,292
資料來源:《法定最低工資:僱主及僱員參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