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豪宅漏水蔡宇略表證成

【本報訊】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豪宅疑漏水滋擾樓下鄰居案昨日續審,被告蔡宇略被裁定一項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票控罪表證成立,昨在九龍城法院自辯。蔡否認其寓所漏水,反指樓上單位才是源頭,直言自己也飽受漏水困擾,他曾多次去信管理處要求樓上單位修葺和查找源頭,但不得要領。蔡又稱曾聘承辦商檢查自己單位,發現無問題,當時亦着承辦商做妥防漏工程。

案件編號:KCS 118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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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