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裁決需回答的是非題

1.門多薩於去年8月23日早上大約10時前登上康泰的旅遊巴士,挾持25名人質,其中一人為謝廷駿。

2.門多薩為一被撤職的菲律賓總督察,他上車時最少帶着一支M16步槍、一支手槍、一把軍刀、兩副手銬及數盒子彈。

3.門多薩上車後數次表示不會傷害人質,他只是想復職及討回公道。

4.門多薩上車後不久,便將司機的手扣在軚盤上。

5.菲警總長馬格蒂拜早上11時前抵達現場,擔任現場總指揮。

6.早上11時前,警司耶布拉及警長薩爾瓦多展開與門多薩的談判。

7.菲警並無阻止非談判人員接觸門多薩。

8.菲當局並無派出心理專家及情報人員協助談判。

9.門多薩大約於早上11時要求菲將要求復職信件交予司法部長德利馬。

10.信件沒及時交予德利馬,令司法部不能向部門提供法律意見。

11.菲警沒有以遭騎劫的同類旅巴進行攻擊演習。

12.旅行社助理經理早上10時後到場,菲警沒向她收集有關旅巴結構及太平門等情報。

13.導遊Diana Chan及李太約早上10時半獲釋後,菲警沒有向兩人收集相關資料。

14.傅太及3名小童獲釋後,菲警沒向她們收集相關資料。

15.下午約1時40分左右李奕彪獲釋後,菲警沒向他收集相關資料。

16.門多薩在下午2時向人質表示會在3時釋放所有人。

17.特遣隊主管在下午3時向狙擊手傳達馬格蒂拜的命令,說清楚見到槍手便可射殺他。

18.下午3至5時,門多薩最少3次在車門或窗口出現7至10秒。

19.馬尼拉市長林雯洛在下午5時之後首次出現指揮中心。

20.黃昏前門多薩表現冷靜,巴士上氣氛平靜。

21.門多薩在下午5時46分前用手銬將謝廷駿鎖在近車門位置。

22.門多薩曾在6時02分至7時31分期間,接受電台直播訪問。

23.門多薩在訪問中超過10次警告要殺人。

24.約下午6時15分,門多薩收到申訴專員回覆指會稍後親自覆核他的案件。

25.門多薩對申訴專員的回覆非常不滿,認為他沒即時處理他復職及取回退休金的要求,並說回信是垃圾。

26.門多薩弟於下午6時20分告訴門,薩爾瓦多沒將槍交回給他。

27.門多薩於下午6時20分斥責談判專家說謊,並表示不想再對話,要求他們即時離開。

28.門多薩於約下午6時20分朝談判專家方向開槍以示警告。

29.菲警知道門多薩約於下午6時20分開槍警告。

30.林雯洛於門多薩開警告槍後不久,在指揮中心下令拘捕門多薩弟弟。

31.門多薩開警告槍後,主要指揮人員相繼離開指揮中心往進餐,以致門多薩開槍射擊人質時,無人在現場指揮。

32.門多薩在下午5時開始收看電視新聞直播。

33.菲警沒封鎖消息,令門多薩可看到其弟被鎖上手銬及押上警車的片段。

34.門多薩在電視看到弟弟被鎖上手銬及押上警車後情緒失控。

35.門多薩約於下午7時21分用M16向謝廷駿開一槍,擊中他的左邊頸部。

36.如果謝廷駿中槍後20至30分鐘內接受急救,他有可能存活。

37.司機盧班約於下午7時29分逃離旅巴,但菲警沒向他收集相關情報。

38.菲警在下午7時37分才向門多薩進行攻擊。

39.菲警沒有使用與巴士相若的玻璃進行演習,特警隊在突擊時才發現鐵錘不能擊碎強化玻璃。

40.菲警沒控制光源,令門多薩可看到車外警員的部署及行動。

41.菲警約於下午8時40分擊斃門多薩。

42.謝廷駿於下午8時55分,已被放置在巴士外近車門位置,沒人對他急救或檢查他是否有生命迹象。

43.謝廷駿的死因為頸部槍傷,切斷頸部總動脈、靜脈,以及脊柱頸段受創。

44.以下是導致槍手開槍或謝廷駿死亡的原因:

i) 當局沒及時適當地回應門多薩的要求。

ii) 談判專家說謊令談判不能繼續。

iii) 門多薩在電視見到弟弟被捕後情緒失控之後開槍。

iv) 攻擊行動緩慢,令謝廷駿失去及早治療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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