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懷孕女收銀員ZARA涉歧視遭索償

【本報訊】受僱於國際時裝集團「ZARA」的一名女收銀員,聲稱懷孕期間遭到不合理解僱,指控僱主涉嫌懷孕歧視,分別向勞工處及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要求道歉賠償。

麥女士昨透露,去年三月受聘為ZARA尖沙咀海港城分店收銀員,八月調到機場新分店。今年一月初她向同事透露可能懷孕消息,同月獲加薪約兩成。不過,一月三十一日放工後,分店主管以當日收到客人投訴為由,要求麥簽署一份已擬好的「自願」離職書,工作至三月二日止。同日晚上,麥女士獲醫生確認已懷孕六周,翌日向公司遞交醫生信,要求復職,主管不置可否。至二月二十二日,公司人事部職員突然到分店,聯同分店主管即時收回她的職員證及制服,再發出公司信「確認」麥女士即日離職。

協助麥女士的離島區議員鄧家彪稱,婦女因懷孕被迫離職,嚴重影響她們的經濟、健康和精神,大企業帶頭歧視女性,顯示政府推動的「家庭友善僱傭政策」失效。麥女士已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投訴。記者昨致電麥女士曾任職的分店查詢,暫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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