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劫鳳姐兩漢獲減刑

【本報訊】兩名在藥廠工作的男子乘工作之便,前年七月十四日在藥廠貨倉偷取哥羅芳後,擬在元朗區打劫「鳳姐」,但一人臨陣退縮,另一人繼續單獨行事。

兩人去年在高院承認施用哥羅芳及搶劫等罪,分別判監,兩人昨上訴減刑得直,首上訴人張德華(二十二歲)原判監八年,現改判六年八個月;次上訴人羅証鴻(二十四歲)則承認盜竊及串謀搶劫兩罪,原判監五年,現改判四年。

案件編號:CACC 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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