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漢虐死三月兒囚十年

【本報訊】有酗酒習慣的尼泊爾男子聲稱被迫盲婚啞嫁、又懷疑妻子心繫舊情人,將不快發洩在初生的三個月大兒子身上,多次施以毒打,去年四月十一日,其子被送到灣仔律敦治醫院時已無呼吸,醫生並發現他的頭骨及肋骨有骨折,另外腹部有瘀傷,胰臟更有撕裂,延至同月二十二日告不治。被告上月於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昨日將他重囚十年。

報稱侍應的被告Gurung Hem Kumar(二十八歲),被控去年四月二十二日誤殺其三個月大兒子。法官判刑時指死者受到的傷害非常嚴重,被告向死者做出如此暴力行為,實為社會所不容。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令他們免受成年人、包括其親人所傷害,因此必須判重囚以作阻嚇。

拋落床撞後腦

案情指被告向警方承認,在四月八日曾在醉酒下出盡全力拳打死者;另外又在四月十一日飲酒後,將死者拋起欲拋落嬰兒床,但對方的後腦卻撞到床框,之後死者失去知覺,但被告還大力拍打其背部。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在印度當教師,但年前其父稱病叫他回鄉後,他始知家人逼他與素未謀面的現任妻子成親。抵港後只能做搭棚工人和侍應。

案件編號:HCCC 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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