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按頭落水 兩被告鬥卸

【本報訊】離奇保險金命案被揭發後,兩被告在警方警誡供詞中雖先後承認曾策劃殺害死者陳凡,包括帶往深圳除掉、布劫殺局及推落海,但卻互相推卸,互指對方才是主謀,又指對方在大小事情上作指示,兩人描述的案發經過更是兩個版本,首被告稱協助次被告把陳凡按入水中後即「良心發現」;次被告卻指下水想把陳拉起,但首被告即跳下水,並把陳的頭按下。

互指主謀

率先向警方招認的首被告江沛霖聲稱,○九年底與次被告鄒偉基提及欠下周身債時,次被告便提出殺陳的計劃,並以一百四十萬元保金利誘。兩人研究布劫殺局時,也是次被告提議購買手套,以免留下指紋。

首被告又說,當陳掉下海後,次被告便穿上水泡跳下水,他見次被告把陳的頭按到水中二十至三十秒,他在岸上詢問情況,最後自己也跳下水,並協力把陳的頭按入水中。惟他回到岸上便即良心發現,更想過報警。

次被告卻指出,○九年十月,首被告先提出為陳買保險以賺快錢計劃,他即游說陳買保險,直至陳簽下保單,才開始討論殺人計劃。次被告指首被告經常在網上搜尋各種殺人技巧,最後也是首被告決定用推落海方式行事。

次被告又稱,陳掉下海後,首被告要他跳入水中把陳的頭按下,但他卻把陳拉起,首被告即跳入水中,把陳的頭按到水中至陳失去知覺為止。次被告稱,他一直堅稱是意外,也是首被告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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