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女友呃保金

兩名債台高築男子為獲二百八十萬元保險金還債,涉謀殺圖奪巨額賠償。一名任職保險從業員的男子,入職數月便私下為剛相識、任職女公關的女友投保,更代為支付每月逾四千元保費,自己則成為保單唯一受益人。保單生效當晚,女友離奇在尖東墮海死亡,當時該男子及案中另一被告亦在現場。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涉案兩人否認謀殺罪。

兩名被告依次為首被告江沛霖(二十九歲),以及次被告鄒偉基(三十一歲),兩人均否認於去年二月十二日謀殺三十四歲女子陳凡。主控官昨在開案陳詞稱,兩名被告已相識數年,次被告○九年七月加入美國萬通亞洲公司任人壽保險銷售員,同年八月認識陳凡,當時次被告正與另一女子同居,但仍與陳發生性關係,陳並成了次被告的女友。

頸有擠壓痕迹

次被告不久便為陳買下人壽保險,次被告是保單的唯一受益人,他形容陳是他的未婚妻。該保單於○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落實,去年二月十二日正式生效。同日,兩名被告與陳於凌晨在尖沙咀酒吧飲酒,陳飲至酩酊大醉後,三人到了尖東海旁。

清晨五時許,陳凡掉進大海,一名練跑備戰馬拉松的周姓男子經過,看到地上有衣物及手袋,首被告便稱有人墮海,周即致電報警,又與次被告及警員合力把陳拉上岸。陳送院後證實死亡,法醫發現陳尿液含大量酒精,又發現陳頸部有被擠壓過的痕迹。次被告亦被送院,警方查問時更稱與陳不太相熟,再追問下始認陳有向他買保險。兩被告均稱陳是意外墮海。

曾想布劫殺局

首被告其後隨警員到警署協助調查,期間卻承認因欠下卡數,與次被告計劃殺陳以奪取保金。他指次被告曾說,因保險只買了數月,自殺不會受保,必須是他殺,他們曾考慮把陳帶到深圳除掉,又想過裝成劫殺案,並買了膠手套及刀等,二人又曾到過案發的尖東海旁視察,並確定該處沒有閉路電視。次被告初時堅稱是意外,惟警方再三查問後,終承認曾與首被告計劃殺人。兩被告的警誡供詞又互相推卸責任,尤其是涉及女死者頭部被人按下水的經過。

控方稱,陳凡的保單每月保費達四千三百多元。此外,次被告去年一月又嘗試為陳購另一份保額一百萬元的保單,但不獲批。控方認為保單上陳的簽名全是冒簽的。警方又從入境處記錄發現,案發前四天,兩被告與陳曾到過深圳,但很快便回港。

案件編號:HCCC 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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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陳凡當日在男友(右)及途人協助下被救上水面。 (資料圖片)

首被告江沛霖曾被押往尖東海旁重組案情。 (資料圖片)

次被告鄒偉基曾為死者購買第二份保單,但遭拒保。 (資料圖片)

殺人騙保案模擬圖
1.次被告為女事主購下人壽保險,並成唯一受益人。兩被告其後商量如何奪保險金。

2.去年二月,兩被告與事主到尖沙咀酒吧飲酒,事主酩酊大醉。

3.事主墮海喪命,兩被告的警誡供詞均曾提及對方將事主的頭按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