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女經理涉誘客買雷曼

【本報訊】中國銀行(香港)個人理財服務高級女經理涉嫌以不實手法,誘使兩名僅能承受中度風險的客戶,先後共以一百三十二萬元購入與雷曼兄弟相關的高風險迷你債券。女被告事後被控兩項藉欺詐或罔顧實情而誘使他人投資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戴晶(三十九歲)案發時在中銀太古城分行任個人理財服務高級經理,控罪指她於○八年一月至二月間,先後向家庭主婦黃秀貞(五十七歲)及退休男子何傑森(譯音,六十九歲),聲稱他們所購入的迷債相當穩健及風險低,終導致黃投資三十二萬元,而何則投資一百萬元購買迷債。

案件編號:

DCCC527,12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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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戴晶否認誤導兩名客戶購入雷曼迷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