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舊樓裝門牌 房協刁難居民

【SUN角度小組記者彭俊榮報道】在街上要找一幢住宅,原來十分困難,因很多舊樓至今仍無根據法例展示門牌號數,除不便行人及找尋外,當有人在大廈內求救,救護員找不到地點就會延誤救人。房協明知全港數以千計無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並無安裝門牌,竟推出一項難為業主的免費提供門牌服務,如要求業主立案法團提供相關會議記錄才批申請,沒有法團的話,則須提供過半數業主聯署的同意書,結果反應冷淡,由去年四月到今年二月,只批出一百五十多個申請,當中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只有十一個。事件惹起很多業主及區議員批評,房協仍死撐計劃無問題,拒絕改善。

據《建築物條例》,業主須正確標示門牌號數,除方便市民和遊客,還方便郵遞及緊急救援等服務,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在○九年推出「門牌號數展示運動」,向全港多名業主及租戶寄出宣傳信件及單張,提醒他們要展示門牌,違者可被檢控,最高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房屋協會為響應估價署的「門牌號數展示運動」,去年四月推出免費提供門牌服務,只要大廈或屋苑的樓齡超過二十年,整幢樓宇單位不多於四百個,即可申請最多兩個價值一百至三百元,由銅、不銹鋼或膠製成的門牌。

舊樓多租客難找業主

現時全港最少有一萬幢舊樓的樓齡超過二十年,分布灣仔、中西區、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及荃灣區,很多舊樓都無業主立案法團,門牌欠奉,記者到多區巡查,見到有舊樓寧願以一張寫有街名及號數的紙貼在信箱當門牌,也不參與計劃。幾經辛苦才在西環高街一段見到僅一幢舊樓,掛上房協提供的門牌。

截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房協只批出一百五十八宗申請,絕大部分都是設有法團的大廈及屋苑,十一宗是沒有法團的舊樓。反應差與申請程序繁複有關,原來,申請表格列明,設有業主立案法團的屋苑,申請人必須為法團代表,並需提供相關的會議通知及記錄;如沒有法團,則須提供過半數業主聯署同意書,確保申請具代表性。

全港近半舊樓無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不少居於舊樓的都是租客,故即使有業主希望申請,也難以收集足夠業主簽署同意。紅磡一幢大廈的法團前主席溫小姐批評,房協的做法浪費資源:「唔少舊樓嘅業主都唔係住喺香港,有啲舊樓根本連信箱都無,搞咁多嘢都唔係為咗收集業主嘅意願,盞嘥晒啲人力物力。」

寄信行政費貴過門牌

記者簡單計算,以郵費一元四角一封計算,一百個單位就需一百四十元郵費,一來一回的郵費為二百八十元,還沒計算職員處理的行政費用。難怪溫小姐說:「整一、兩個門牌,最多都係幾百蚊啫,但係用喺寄信同行政上面嘅錢,分分鐘仲多。」

房協聲稱申請人需收集過半業主同意的做法,也窒礙申請意欲。九龍城區議員任國棟批評,房協做法只為保障自己,實際上令部分有需要住戶難以申請:「房協咁做係為咗唔使孭鑊,唔會畀人話佢未得業主同意就整個牌。」他不明為何房協不主動出擊,為合資格樓宇添置門牌。

記者以業主身份致電房協熱線查詢申請方法,接聽的職員竟說:「你照樣申請啦,我哋會寄信去你幢大廈嘅其他單位,如果無業主喺限定時間入面回覆反對,我哋會當佢哋默許申請,就會整個門牌o架喇!」

房協發言人表示,大廈入口為公用地方,在該處添置門牌,事前必須得到過半業主同意,以確保有足夠代表性,因此收集過半業主同意的做法並無不妥,但未有回應會否於日後簡化程序,或直接為合資格樓宇或屋苑安裝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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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舊區樓宇均無展示門牌,反映房協的門牌計劃反應未如理想。 (吳啟偉攝)

業主參加計劃,可選擇銅、不銹鋼或膠製的門牌。

西環高街其中一幢大廈,掛上由房協提供的門牌。 (張琦攝)

無展示
現時仍有不少樓宇未有展示門牌。

錯規格
部分門牌在大小或顏色可能未符標準。

DIY紙牌
一幢舊樓的信箱貼上寫有街名及號數的紙門牌。 (張琦攝)

任國棟指房協應主動為合資格樓宇添置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