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同意回購雷曼ELN
【本報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昨公布,與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就回購雷曼兄弟發行的股票掛鈎結構性票據(雷曼ELN)達成協議。渣打在非承認責任的基礎上,同意向持有未到期雷曼ELN的客戶提出回購協議,料涉及十四億八千萬港元,覆蓋渣打逾九成五持有相關產品的投資者。
渣打由昨日起計的十天內,將通知客戶是否合資格參與回購計劃。合資格客戶可於六十天內接納渣打的回購建議,渣打則會在每名合資格客戶接納回購的三十天內支付回購款項。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浩偉表示,暫仍未清楚了解渣打提出的回購方案計算方式,大聯盟今日會召開記者會回應事件。他續指,銀行最終肯向苦主提出回購,證明銀行是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