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後人稱被屈 向政府索償3.8億

【本報訊】涼茶老字號「王老吉」的第五代掌傳人王健儀,被指以假發票向銀行及財務公司借款,於二○○八年被法院裁定偽造帳目罪成及判處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她其後一直上訴,但未能翻案。惟她近日興訟,堅稱律政司當年用假文件誣告她,令她無辜被判社服令後兩度跌傷和痛失三十八歲愛女,並帶來龐大金錢損失,故向政府索償三億八千萬元。

原告王健儀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出,廉署於○七年用假證供指控她,令她無辜被判刑和損失慘重。當時她經營的網上購貨直銷,後來被迫結業,她被起訴期間,更要賣掉物業。履行社服令時,要在烈日當空下在戶外攀高油漆,兩度跌傷及留有後患。她長期病患的女兒,因受不住案件帶來的精神壓力,已於去年底病逝。 案件編號:HCA 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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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索償的王健儀。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