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特警自爆救人質超符碌

馬尼拉「8.23慘案」中,當地特警被轟笨拙。據死因庭讀出的菲國特警主管及各方證人供詞顯示,營救行動非常「符碌」。特警被質疑未卜先知,竟在事發前半小時就到場,期間多次接到一時行動一時待命的指令。供詞又揭露,特警用無玻璃和窗簾的巴士演習,臨陣前再度做演習,卻無「真扑」玻璃,直至進攻時方知打不爛車窗。特警又諉過傳媒射燈令車內「零能見度」,天又下雨,不用爆炸物是想保護人質及遺體,但堅稱特警「不顧安危」救人。

死因庭第十日聆訊,本港警方向法庭呈上旅遊巴司機盧班、馬尼拉市長林雯洛等多名菲律賓證人口供英文譯本,及十隻菲律賓聯合事故調查及檢討委員會錄影光碟。文件顯示,委員會主席德利馬質疑特警到場時間與司機盧班所指有重大出入。盧指早上約九時四十五分被挾持,委員會認為與導遊Diana及其他證人所指脗合。但特警卻指九時零七分接報,九時十五分到場。她質疑「若門多薩九時半到場,事件如何在九時零七分發生?」

菲國特警主管Santiago David Pascual III的供詞指,當日接報後趕赴現場,當時已知槍手有M16步槍、點四五口徑手槍,並疑有手榴彈及避彈衣。他組織一隊狙擊手及三隊特警,準備向旅巴車門及左右夾攻。不過多次收到指示準備行動,但其後指令又解除。至晚上七時許,司機盧班逃出及聲稱人質被殺後,指揮官才正式下令行動。然而傳媒兩盞射燈直射旅巴右側,車廂又關了燈、拉上窗簾,加上下大雨,車內能見度為零,反而槍手可看到特警位置。

演習無窗 臨陣扑唔爛窗

該主管又稱,因槍手還擊,特警要作掩護射擊,但有指示不可射人質或盲目開槍。他解釋打不開車門,是因門被人質遺體阻礙,欲打破車窗,但玻璃太厚難以破壞。後來槍手的步槍調校到自動模式,危險大增。他稱不用爆炸性武器是為顧及人質安全,即使人質已死亦不欲炸碎遺體,故出動催淚彈是最後最後的選擇,槍手被催淚氣逼至車頭,遭狙擊手擊中頭部死亡。該主管又解釋,特警沒戴防毒面具,是因太冷及大雨會令面具充滿濕氣。他又自爆事發之前及事發當日上午曾作多次演習巴士救人質,但所用巴士不是沒有玻璃,就是未有真正扑爛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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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國特警上陣一刻,方知車窗玻璃難以扑爛。

菲國特警主管供稱現場環境不利拯救行動。

菲國特警向調查委員會自爆用車窗無玻璃及窗簾的巴士演習救人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