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K炒車綠巴司機囚20月

【本報訊】專線小巴司機聲稱因與女友爭執及感到無聊而「索K」開工,在神志不清下「飛站」兼「行下停下」,乘客要自行打開車門離開以保安全,而小巴最終撞向一輛平治私家車始停下;警方到場見到司機陷半昏迷,其座位底部則有K仔。涉案司機昨在區院認罪,法官直斥被告鹵莽兼不負責任,威脅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被判囚二十個月及停牌四年。

曾犯刑事案判監

三十四歲被告林世安,過往有超速、停牌期間駕駛及無第三保下行車的違例紀錄。他昨承認一項藏毒及一項受藥物影響下駕車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跑馬地奕蔭街一小巴上管有零點六五克K仔,另受藥物影響下駕駛該小巴。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二○○七年因刑事案件出獄後,一直未有違反交通規例,事發前一晚與女友爭執,友人給予K仔吸食,翌日出門前又再爭執,他開車前在站頭感無聊,受不住誘惑吸食剩餘的K仔。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索K後開工,當小巴駛至跑馬地時無端「飛站」,更時慢時停,無理會乘客要落車,乘客要自行推開車門落車,被告未幾繼續慢駛並撞向泊在路旁的平治私家車。被告在警署助查時承認前晚曾吸食K仔,開工前因在站頭感到無聊而吸食剩餘的K仔,不久即感到迷糊並撞車。 案件編號:DCCC 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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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世安當日坐在小巴司機位上,顯得神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