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懲處旅行社及導遊個案急增

【本報訊】旅遊業議會過去三年針對違規旅行社及導遊,分別採取一百六十六及一百二十九宗懲處,當中十七宗導遊個案的懲處為停牌。其中去年的數字顯示,旅行社及導遊的懲處個案急增,較前年分別急升七成及一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過去三年(○八年至一○年),旅議會接獲內地旅客有關購物的投訴,分別有七十一宗、六十五宗及八十宗,投訴內容包括在定點購物店舖停留時間過長、在指定行程以外加插購物點、售賣紀念品的手法、誤導及強迫購物等。但她指,自去年七月加強對接待內地入境團的規管,內地旅客投訴已見減少,今年一月投訴為十四宗,較去年同期下跌七成。

去年旅議會懲處違規旅行社的個案共七十五宗,四宗懲處是由旅議會發出警告信、六十九宗旅行社被罰款、兩宗旅行社遭撤銷會籍,是三年來首次有旅行社遭罰撤銷會籍。因違規而遭暫停導遊證的導遊個案逐年增加,○八年有兩宗,○九年有三宗,去年有十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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