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綜援增405元「幫到少少」

【本報訊】政府首次在預算案中提出調高殘疾和健康欠佳的綜援標準金額,並將社區生活補助金大幅增加逾一倍,二十四萬五千名殘疾綜援人士及綜援長者受惠,政府每年經常開支將額外增加九億一千多萬元。不過,兩者實際金額只增加四百多元及一百三十元,社區組織協會及殘疾人士團體均批評,政府完全未有解決殘疾人士需要配套支援服務等核心問題,未能減輕他們的負擔。

預算案提出,將現行六十歲以下殘疾人士和健康欠佳的綜援標準金額,提高至與六十歲或以上的綜援長者看齊,實際金額增加四百零五元至四百七十元,預計約五萬五千人受惠。另現時只容許嚴重殘疾綜援受助人領取每月一百二十元社區生活補助金,擴大至非嚴重程度殘疾、健康欠佳和年老綜援受助人亦可領取,補助金額亦增至二百五十元,預計約十九萬人受惠。

五十四歲的潘女士,十多歲時因發燒併發腦膜炎,雙腳失去活動能力,一直靠四千多元綜援過活,她原希望政府減免殘疾人士交通費,「依家加幾百蚊,只係幫到少少。」

政府迴避支援不足問題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指,殘疾人士日常有不少額外開支,「部分要請人照顧,外出要搭的士」,他批評政府迴避殘疾人士支援不足問題,調高綜援金只是聊勝於無。自強協會組織幹事林德志指,殘疾人士有不少隱藏開支例如聘請照顧者、復康用品維修等需要以綜援金補貼,認為長遠應設特定補助項目可以實報實銷,才可減輕他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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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士日常活動範圍只限於屋企附近,對預算案未有減免殘疾人士交通費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