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見面少女遭凌虐
【本報訊】二十二歲女子疑遭友人灼乳凌虐案,女事主昨日作供,她指事發日與兩女一男被告僅屬第二次見面,她指第三被告擔當「首領」角色,指揮其餘被告向她施襲及凌虐,她更相信其餘被告是受第三被告的影響下才犯案,並強調案中不認罪的首被告有向她施襲。
姓鄒女事主昨戴口罩出庭;她作供稱,去年三月十八日與有關人士到卡拉OK消遣,第三被告蘇倩兒「好惡」兼發脾氣逼她結帳,幸男被告教她逃走。至三月二十日晚上,被告們約她到上水晚膳後,再到屯門青山灣泳灘玩耍時被虐打。被問及遭虐打原因時,女事主一頭霧水稱「唔知呀」。三名無業被告共被控八罪。除首被告不認罪受審外,餘下兩人已認罪收押候判。
案件編號:
DCCC 1113/10
欺虐案女事主昨稱不知為何被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