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豬流針過期衞署嘥二億公帑

【本報訊】逾二億元被衞生署燒掉!因應豬流感○九年在港爆發,衞生署豪花二億三千多萬元公帑購買三百萬劑豬流感疫苗,但市民接種反應差,最終打針不足二十萬劑,卻因受標書條款所限,未能向藥廠退貨,結果大批疫苗先後變成過期無用針藥。該署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開始收集大批過期疫苗,送往青衣化學廢料處理中心焚化,直至今年一月八日才完成,處理費用需一萬一千多元,焚化疫苗共值二億二千萬元。

「夠起兩座公屋」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稱,今次浪費疫苗數量「史無前例」,足夠「起兩座公屋,多啲人有就業機會,多啲人有屋住,又可以畀多啲精神科病人食新藥」。他批評衞生署不肯承擔風險,當時預計二百萬劑供長期病患者接種,其餘供非高危人士和私家醫生,最終因錯誤估計接種人數,浪費逾二億元資源。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向立法會解釋,在首次招標購買豬流感疫苗時,曾在招標條件中加入條款,可將未使用疫苗退回製造商及退款,但不被供應商接納。直至取消該條款,才有供應商投標供應疫苗。為確保及時有足夠豬流感疫苗供應市民使用,港府在該次招標不設退貨退款條款。但採購其他疫苗,包括季節性流感疫苗,一般在招標條件中加入退回未使用疫苗及在訂購額上加入彈性條款,例如供應指定訂購額後,可再按需求增減供應量,上下限不多於三成。當局在一○/一一年度訂購的三十萬劑季節性流感疫苗可按招標條款,將未使用的疫苗退回供應商及獲退款。

資料顯示,衞生署不單浪費豬流感疫苗,日常其他藥物亦有過期被棄置。截至○九/一○年度的三年內,共丟棄價值三百六十五萬元過期藥物,醫管局同期共丟棄近九百萬元過期藥物。政府解釋,衞生署報銷的過期藥物主要是公共衞生而必須儲備的疫苗,疫苗一般保存期較短,價值亦較高。

周一嶽表示,當年若設條款可退貨,沒有藥廠願落標供應豬流感疫苗。 (資料圖片)

政府購買的豬流感疫苗因不能退貨,疫苗過期後需焚化。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