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指控教育局七宗罪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1.局內沒有一個專責的高層次組織,負責監管直資計劃的管理及學校是否符合規定
最終評語
極度遺憾、不可接受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2.局長指教育局對違規直資學校「沒有牙力」
最終評語 感到驚訝、不可接受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3.部分直資學校沒有將規定的學費收入款額,撥作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劃
最終評語 遺憾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4.現行綜援政策,或會令來自綜援家庭的學生失去入讀直資學校的機會
最終評語 遺憾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5.沒有對嚴重違反當局指導原則或規定的直資學校採取有效行動,確保適時糾正
最終評語 失望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6.沒有充分重視直資學校管理問題的嚴重程度,沒有充分理解到有需要呈報局長以進行政策檢討
最終評語 失望
對管理直資計劃的批評
7.在推行直資計劃初期,容許部分尚未符合加入直資計劃所有規定的學校先行加入,令有關問題之後難以處理
最終評語 失望
帳委會就直資學校出現的問題,狠批教育局七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