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長擊:有法無紀 成何體統

警員負面新聞多多,像警署內強姦女報案人,令整個警隊蒙羞;當值期間去離島吃海鮮;掃黃放蛇免費享受「飛機餐」;無故或以過分言辭嘲諷性工作者;不必要的多次剝人光豬搜身等。莫以惡小而為之,這都會令市民對警隊的信任毀於一旦。

最近又爆出長沙灣有「煲煙警長」無視法紀,值日時在警署遊樂室內煲煙打機,粗言穢語,態度囂張到令同袍睇唔過眼。然而,該警長的惡行劣迹也只被票控了事。法律界及議員均認為事件荒謬,令人難以接受,質疑警方誠信破產,應立即展開紀律聆訊,事件若屬實,應施以更嚴厲之紀律處分,以儆效尤。

以上要求絕對合情合理,執法者竟知法犯法,目無法紀,試問成何體統?警隊高層當明白市民對警察能否公平執法,並非建於一朝一夕,若然對紀律人員違法如此求求其其,你話市民今後點信警察?更遑論警民合作。姑息養奸,只會破壞警隊的整體形象。

任何機構難免有壞分子,當此等敗類浮現,高層不以霹靂手法去處理,只是輕描淡寫地令其「過骨」,以為風頭火勢後又冇咗件事,如此惡性循環,只會埋下更嚴重的隱憂。

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們有權要求執法部門有更高的律己精神,要是警員在當班時如此散漫,率性而為,市民百姓還有信心相信他們可以維護法紀、防止罪惡發生嗎?情形就如一位隨地吐痰的教師,卻侃侃大談「公民公德」對社會如何重要那麼荒謬!

警員有法無紀,就如雪地中守着木柴,卻沒有火去點燃。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