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去年限制新聞自由十大事例

一. 要求傳媒正面報道菲律賓人質事件。

二. 指示傳媒正確報道香港團體因菲律賓人質事件發起的遊行,理由是免被反華勢力利用。

三. 停止報道「結石寶寶之家」創辦人趙連海的冤獄案。

四. 不准報道及拍攝隨「股神」巴菲特訪華的前八九學運領袖李祿。

五. 除指定傳媒可報道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消息,其他媒體一律禁報。指定傳媒亦只可採用外交部聲明。

六. 指令傳媒不報道富士康蘇州廠房的員工跳樓事件。

七. 不能報道內地作家韓寒到香港。

八. 下令傳媒不報道房空置率及灰色收入問題。

九. 國新辦及省宣辦命令傳媒不得自行採訪令五十八人喪生、過百人受傷的上海高層住宅大廈大火案。

十. 中宣及省宣辦命令傳媒不派記者到河北保定採訪「我爸是李剛」駕車撞死大學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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